河北傳媒學院關于2020年春季學期住宿費問題的通告
根據河北省教育廳、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河北省財政廳《轉發教育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的通知》(冀教財〔2020〕7號)文件精神,經學校研究決定,對全校學生2020年春季學期住宿費用不予收取,2020屆畢業生的春季學期住宿費用按有關規定已退還,非畢業年級學生已經收取的春季學期住宿費用,用于抵扣2020年秋季學期住宿費用。
特此通告
河北傳媒學院
供稿:宣傳部 作者: 發布時間:2020-07-14
供稿:宣傳部 作者: 發布時間:2020-07-14
2020.07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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